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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患者服务管理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2-20

项目名称: 西安市第五医院患者服务管理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241119

招标公司: 西安市第五医院

采购标的物: 患者服务管理中心信息平台及建设软硬件设备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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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患者服务管理中心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1119

项目名称:患者服务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为一年。信息平台及建设软硬件设备归西安市第五医院所有,患者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合作期间免年维护费、系统升级及软硬件维修更换由成交人全权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患者服务管理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患者服务管理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并进行电子签章。

(3)法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只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http://www.ccgp-/zcdservice/zcd/ shaanxi/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 8862133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06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慧、田颖琦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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