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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标的物: 广告投放信息平台宣传服务项目招生就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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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招生就业服务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1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6047F-02

项目名称:招生就业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广告投放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中信息平台宣传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中信息平台宣传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可查询信用记录,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磋商当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形式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至 2026年05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 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 17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M座25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彩玲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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