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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3-25

项目名称: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采购标的物: 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租赁三车违停拖移车辆及停放服务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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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6-ZFCS-F-9

项目名称: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市容管理服务 租赁三车违停拖移车辆及停放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关于租赁“三车”违停拖移及停放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01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5年01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至 2026年04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 分局 二楼会议室

注: 1、 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 行文件获取 。 2、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委托人电话)并加 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市汉滨区陈家沟六组 265号401室或将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 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41543161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3 、未 从 采购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 、本项目采用 纸质 投标的方式 。 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磋商 响应文件 , 将 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 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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