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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2-04

项目名称: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安康市中医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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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康市中医医院设备科会议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 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 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 98 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8 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维保服务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 年

详见采购文件

98 000

98 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 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 3 供应商须具 有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 26 年 2 月 4 日 起至 20 26 年 2 月 10 日 止

地点: 安康市中医医院 设备科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医医院 设备科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医医院 设备科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 19 号)。

1.3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 〕 19 号)、《关于印发 <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的通知》(财库〔 2021 〕 20 号)。

1.4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 的通知》(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1.6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 2022 〕 35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 > 的通知》( 财办库〔 2023 〕 52 号)。

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 47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安康市中医医院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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