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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钢带式除油机

  • 2026-02-04

项目名称: 轧钢厂钢带式除油机

招标公司: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钢带式除油机

项目地区:陕西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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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带式除油机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备件明细

物料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订单数量 单位 物资备注信息

308011510207 钢带式除油机 JLCYJ-F200 吸油量100-150h/L 2 套

二、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或以甲方商务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三、质保期

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在甲方正常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下无论是否安装使用,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维修或更换之后质保期重新起算。

四、付款方式

1.甲方以电汇向乙方付款。2.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结算挂账后60日支付90%的合同价款。3.剩余10%合同价款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若无质量问题,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运输

1.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输至龙钢公司指定地点。

2. 随机资料:A.随货附盖章发货清单及合格证;B.发货清单、合格证的规格型号与合同相符。

3. 包装:所供产品包装应根据形状特点坚固包装,采用防锈、防潮、防雨、防震措施,满足运输及装卸要求;每件须标明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由于包装不善造成所供材料受潮、失缺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钢带式除油机供货业绩至少一份(业绩合同须附相对应的发票)。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 财务要求:

4. 信誉要求: 必备

1.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 / )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谈判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 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龙钢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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