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审计局关于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31
项目名称: 石泉县审计局关于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石泉县审计局
采购标的物: 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石泉县审计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600.00元
合同包1(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审计服务
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8,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县城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企业注册;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8)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5:00:00至18:00: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石泉县审计局(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10号)
方式:现场获取
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石泉县审计局进行登记报名获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审计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审计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审计局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桃园路10号
联系人:石泉县审计局经办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石泉县审计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