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西安市鄠邑区卓越盛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

  • 2025-10-18

项目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卓越盛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免费查看原文

西安市鄠邑区卓越盛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

挂牌日期:2025-10-17 信息来源: 北交互联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卓越盛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4

挂牌价格 126.8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10-17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交易程序。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知悉并同意本方若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的,本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重新转让标的股权,且再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则转让方有权要求本方补足差额部分,本方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向本方进行追索。(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4、本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