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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12

项目名称: 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C-HXCT2025-078

招标公司: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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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5-078

项目名称: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776.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776.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5,776.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43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25,776.8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6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2)项目概况:对宁陕县文化广场进行改造提升,拆除原有草坪、凉亭,扩大广场面积,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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