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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二次)招标公告

  • 2025-09-12

项目名称: 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61030035115cdcz3w8w006

招标公司: 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第三方检测工程质量检测供水一体化工程

项目地区:陕西 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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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已由太白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太审批项目发〔202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12个行政村(除强里川村)、桃川镇、鹦鸽镇;

2.2 工程规模:输配水管线165.5km,小型一体化加压泵箱5座、调压水池11座,同步建设管道附属设施及信息自动化工程。一期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七里川村供水工程、红星村供水工程、梅湾村供水工程、拐里村供水工程、沪家塬村供水工程;配水干线工程;村内管道工程;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及第三方检测。

2.3 项目投资总额:11631.8万元(本次招标约4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18个月);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标段编号:E61030035115cdcz3w8w006;标段类型:服务;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三方检测标项:依据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完成太白县咀头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括二期)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资质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量测类和金属结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2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9月12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19日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企业加密锁登录〉CA登录〗),选择水利系统,进行投标确认;2.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投标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线下确认,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符合条件者受理成功后,使用CA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9日09时30分 ,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3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媒介上同时发布;

7.3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未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

7.4 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PDF版电子投标书;开标时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陕西省交易平台的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7.6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7.7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太白县县城北大街37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 系 人:崔工/李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邮箱: 278378391@qq.com

监督单位: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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