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12
项目名称: 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CSP-宁陕县-2查看完整信息-01
招标公司: 宁陕县财政局
采购标的物: 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宁陕县-2查看完整信息-01
项目名称: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根据存档的蓝图及变更,结合鉴定报告,进行加固设计,确保改造后的办公楼无安全隐患,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满足建筑使用要求。
2、给甲方提供施工图电子版1套;加盖图章蓝图8套。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设计
190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
1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1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第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结构加固设计(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行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前6个月以内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宁陕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公共资产经办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财政局四楼招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财政局四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电话及邮箱)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074546187@qq.com并电话联系进行报名确认,采购人确认完毕后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财政局
地址:长安东街2号
项目联系人:李齐莲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宁陕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