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第三中学关于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09-12
项目名称: 石泉县第三中学关于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司: 石泉县第三中学
采购标的物: 学生课桌凳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泉县育才路北路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7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7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7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椅凳类
课桌凳采购
150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750.00
367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第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2日,每天09:00:00-12:00:00,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泉县第三中学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育才路北路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9月16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石泉县育才路北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领取谈判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领取方式为现场获取。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到石泉县育才北路4号进行报名确认,方可获取谈判文件(谢绝邮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石泉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刘康
联系地址:石泉县城关镇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石泉县第三中学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