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子长停车场项目商砼公开竞谈公告
- 2025-09-11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子长停车场项目商砼公开竞谈公告
招标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陕西 延安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子长停车场项目商砼公开竞谈公告
1招标通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 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 子长市国防动员工作中心 ,承包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 ( 商品混凝土 )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招标采购 。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 项目经理部 , 招标组织单位为 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 项目经理部 。
1.1项目说明
项目位于位于延安市子长市迎宾路 2号秀延初级中学操场内,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为一级,总建筑面积11441.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1.6m2,地下建筑面积10639.86m2。建设内容主要为核6级常6级甲类人防物资库兼汽车库(设备用房)。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层高3.9米,局部地上一层,层高5.25米。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地下停车位350个,并可为秀延中学3600名学生提供300米跑道标准跑道、5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铅球区、撑杆跳等运动设施。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6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4月16日,总工期300日日历天。
1.2招标依据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依据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1.2.3股份公司、集团公司 、公司 有关管理办法
1. 3 招标物资
1.3.1物资名称 : 商品混凝土 。
1.3.2物资型号规格及数量。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HNT-01
200
商品混凝土
C15
m3
988
项目施工现场
2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733
项目施工现场
3
商品混凝土
C25
m3
2458
项目施工现场
4
商品混凝土
C30P8
m3
9586
项目施工现场
5
商品混凝土
C35
m3
277
项目施工现场
6
商品混凝土
C35P8
m3
1091
项目施工现场
6
商品混凝土
C40P8
m3
30
项目施工现场
小计
m3
16163
说明: 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暂估数量 。
1. 4 供货地点
包件( HNT-01 )地 址: 延安市子长市迎宾路 2号秀延初级中学操场 。
1. 5 供货时间和供应数量
合同签定后供应商应积极组织货源,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时间和数量组织供应。招标数量为招标人 本工程任务 所需总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招标人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1. 6 招标说明
本次采用 线上招标 的方式,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核, 所有 投标人 均 可投 标 ; 本次招标文件以 电子 文件 的形式发放。
1. 7 开标
1.7.1 招标单位将 在 2 025 年 9 月 24 日 15:00 时在 铁建云链线上开标 。
1.7.2 开标程序:
按照铁建云链平台( w )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 5 年 9 月 24 日 15 时 00分至1 6 时 00 分),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8 招标 组织 单位
招标单位: 中铁二十局集团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付志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 9 合同签订单位
中铁二十局集团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投标须知
2.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凡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8 时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 8 时 ,至铁建云链 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 。
2.2 投标书 送达时间
投标书送达时间务 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15 时 前 在 铁建云链 官网进行线上投标 , 所有投标人线上参加开标, 逾期将不再接受。
联系人: 段登霄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3 开标时间
招标人 定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15 时 在 铁建云链 开标, 由招标人组织开标。
2.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5 报价方式
2.5.1 报价方式为商品混凝土到项目施工现场落地发生的所有费用的含税单价。
2.5.2报价单格式见附 件 2 。
2. 6 投标人资格
2.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6.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2.6.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 注册资金 1000万 (含)以上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 1500万 (含)以上人民币;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2.6.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投标产品近五年供应业绩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6.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2.6.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7其他要求:
( 1)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物资技术规格书
3.1 招标物资名称及 执行标准
3.1.1 商品混凝土:执行 国家标准 ( GB/T14902-20 12 )
3.2 技术要求
商品混凝土 必须严格按照 国家标准 ( GB/T14902-20 12 ) 的要求执行 ,同时需提供相关的材质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此外要符合设计图纸的材料标准要求。
4 评标标准
4 .1 评标 方 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除外。
4 .2 评 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从 中铁二十局集团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子长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经理部 项目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 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4 . 3 为了确保所招标物资的质量,本次招标不承诺按最低 合理 报价确定供应商。
5 合同
5.1 合同签订
5 .1.1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即向中标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签订供货合同。
5 .1.2中标单位未按招标单位通知的期限内办理签订合同手续将被认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中标资格。
5.2 合同条款
5 .2.1投标人的义务
( 1)负责到达交货地点的运输工作及费用;负责材料的售后跟踪服务。
( 2)投标价为到工地的落地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出厂单价、运费、税金及其它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5.2.2 如果因 投标人供货不及时或者其它材料质量达不到我方要求 ,我方将有权中止购销合同。
5 .2.3 投标人交付的物资供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 .2. 4 中标方结算 量以甲方 现场指定人员签收单据为准 。 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 的方式对收料数量进行复核 ,甲方委派专职人员与 中标方 共同对混凝土输送车辆的空载和重载进行测量 ,混凝土数量计算公式为: 【混凝土 m3=(重载-空载)/ 对应标号砼的密度 】;混凝土重量允许偏差范围为 ±2%;若发现数量不够,则该批次混凝土数量按被测试的车载方量差扣减计算 。
5 .2. 5 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5 .2. 6 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方不能按期供货影响我方的项目 施工 ,中标方每日将按未供货金额 1%的承担违约金,如果中标方在招标方正式函件催货的情况下,仍不能供货,我方将有权中止合同。
5 .2. 7 商品混凝土 结算和付款:每月 21 日 - 下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当月的票据当月结算,过期作废;中标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 专用 发票, 每月在办理结算且 中标方 提供发票挂账后, 每月在办理结算且乙方提供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开累供应货款的 80% ,剩余 20% 记入下月开累货款,全部供货结束,双方完成对账结算,且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 6 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应付未付货款乙方同意作为工程垫资,甲方在任何情况均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延期付款利息 。
5 .2. 8 根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甲方支付可以采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或其他方式, 其中票据期限不超过 6个月 , 乙方同意接受;如票据到期日前,乙方提 前兑现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5 .2. 9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供应链票据 。
5 .2. 10 中标方必须遵守我方的安全、质量、环保要求。
5 .2. 11 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签订单位和中标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签订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2.1 2 本招标书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