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5-08-19
项目名称: 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HSXD2025-AK-038
招标公司: 汉滨区瀛湖中学
项目地区:陕西 安康
# 项目概况
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38
项目名称: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9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2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蔬菜 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25,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瀛湖中学食堂非营养餐蔬菜(含干货)及调味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 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 。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 4 )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 谈判 文件,后果自负。
备注:请各供应商领取 谈判 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瀛湖中学
地址: 汉滨区瀛湖镇阳坡村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12).pdf
采购清单 (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