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的通知
- 2025-02-13
项目名称: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的通知
招标公司: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采购标的物: 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
项目地区:陕西 榆林
(定政发改科技发〔2023〕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关于科技创新的主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强技术攻关、科技人才、企业培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深度发展,创新链深度融合,助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县发改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度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类别包括以下四类:
(一)农业领域项目;
(二)工业及社会事业领域项目;
(三)秦创原项目;
(四)科技人才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指南》将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面向定边县的企业、合作社公开征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各企业、合作社向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申报。申报时提交《定边县2024年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在项目入围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资质、运行管理规范、科研等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合作社,申报单位必须在定边县范围内注册,财务管理规范,产生合理的营业额。规上工业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归集研发辅助帐并在统计、税务系统规范上报;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申报科技项目。
(二)所有项目必须与当地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瓶颈问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的项目,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的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重点支持产生技术市场交易额或者形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自有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
(四)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项目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五)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技项目“黑名单”,5年内取消其申报科技项目资格。
(六)试验示范及补贴推广项目面积原则上不得大于500亩。
四、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经县发改科技局初选后,会同财政等部门、专家对申报项目组织考察、论证后,予以立项安排。
五、申报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8日至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本通知、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请资料格式等,请在定边县政府网站( )上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联系。
报送地点: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312办公室
联系人: 农业领域项目- 白慧萍; 工业及社会事业领域项目 -李芳; 秦创原项目- 梁国栋;科技人才项目- 张丽
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 2024年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 定边县2024年科技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申请书
3、 2024年渗水地膜补贴推广项目申报表
4、 科技项目技术需求征集表
5、 市县联动重大专项申请书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