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招标
- 2024-12-19
项目名称: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招标
项目编号: ZY25-XA312-WZ619
招标公司: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2-WZ6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 招标 招标人为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 定商定价 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 1 标包/段,该原材料为非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单位为化工集团庆阳分公司,主要用途为: 是生产油田驱油剂产品所需原材料。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1170 万 (含13%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最高限价
(元/吨)
预计采购数量
(吨)
送货地点
异构醇醚羧酸盐分散剂
1000kg/桶
19500
600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马岭董家滩(若有变化,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报价含13%增值税到站价
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20-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0-20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2.2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均一液体
pH值
6.0~8.0
密度(20℃),g/cm³
0.900~1.050
粘度(20℃),mPa·s
<500
界面张力(50℃,0.3%),mN/m
<1.0
表面张力(25℃,0.3%),mN/m
<32.0
固含量,%
≥25.0
凝点,℃
<-18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需包含上述技术指标部分。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文本内容(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报告检验依据须与提供的标准相一致。
3.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7供应商为标的物制造商,需提供反应釜、真空机组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的反应釜、真空机组的购置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为评审前180天内,或购置合同签订时间在发票开具时间之后,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10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 4 年 12 月 19 日至202 4 年 12 月 24 日 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 月 13 日0 8 时 3 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 6 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分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联系人: 水龙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 王波 杨岚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52 /68934500
电子邮件: wb2015_cq@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