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9-24
项目名称: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SXZZ-采-【H2查看完整信息】.1B1
招标公司: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中标公司: 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
项目地区:陕西 渭南
一、项目编号:SXZZ-采-【H2查看完整信息】.1B1
二、项目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法 是 986,158.00元 9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货物类(陕西亿晶联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终端设备 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详见明细报价表 详见明细报价表 1.00(批) 986,158.00 986,15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全尚锋(采购人代表) 、 张婷 、 张建锋 、 孙亚平 、 孟庆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为准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 2.收取时间:中标结果确定之日,代理机构就应当收取服务费。3.缴纳人及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两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服务费;未按期足额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后续工作,不利后果自行承担。4.非代理机构原因,服务费收取不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需单列),无论计算与否,均视为已知。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监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9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路南段艺腾国际商务大厦十楼1015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五部-闫雪、刘远征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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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产品的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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