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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数据局2025年西安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尾款(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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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西安市数据局2025年西安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尾款(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026-ZB-GK1011.1B1

招标公司: 西安市数据局

采购标的物: 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免费查看原文

# 项目概况

2025年西安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尾款(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6-ZB-GK1011.1B1

项目名称:2025年西安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尾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8,8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个月(以甲方确认的乙方具备服务能力起作为起始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数字政府政务云第三方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1)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投标当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投标当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9)供应商近3年,在本采购人、本行业及同级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咨询服务项目中,无履约评价不合格、未按约完成服务、被书面约谈/整改等不良履约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 发〔2025〕34号);

1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数据局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甘宸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B座11层1101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转604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晶、卫现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转604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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