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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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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ZY2026-ZB-CS1092

招标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院落维修改造

项目地区:陕西 西安

免费查看原文

# 项目概况

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6-ZB-CS1092

项目名称: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8,216.7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检察院旧址院落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均可查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至 2026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七)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5 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线上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1号

联系方式: 王博查看完整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B座11层1101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转60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工、张晶、刘英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转608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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